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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mation List
從事供熱經營活動應當取得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供熱企業經營許可證,并按供熱企業經營許可證規定的范圍供熱。
供熱企業經營許可
條件具體內容:
1、建設項目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及供熱規劃要求,并竣工驗收合格;
2、有穩定的熱源和政府特許的經營區域;
3、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注冊資本和專業技術人員、償債能力和抗風險能力;
4、有完善的經營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制度;
5、有經過供熱專業培訓合格的操作人員;
6、有完整的資料和檔案,并設專人管理;
7、有健全的供熱事故搶險預案,并配備專業的搶險搶修人員、儀器、設備和交通工具;
8、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材料具體內容:
1、建設行政許可書;
2、河北省供熱經營許可申請表。
3、企業法人代表任職證明和安全、技術負責人的職務、職稱證明;
4、供熱項目規劃、施工許可等批準文件 、施工圖及施工、安裝竣工驗收資料,安全及消防設施資料等;
5、熱源來源情況;
6、當地人民政府或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企業經營范圍文件;
7、有具備資格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資金、資產證明;
8、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事故應急搶險預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企業章程、服務規范等;
9、其他相關文件、證明。